区域声环境质量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02-02 15:05:48 人气:3831
区域声环境质量 2.1 2016年现状 2.1.1 全国城市 2016年,全国共有32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了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全国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0 dB(A)。在322个城市中,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一级的城市16个,占5.0 %;二级的城市220个,占68.3 %;三级的城市84个,占26.1 %;四级的城市2个,占0.6 %。2016年全国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布比例如图1-5所示。
另外,统计了区域声环境测点处的噪声类别,其中生活噪声(含测点处无明显噪声的情况)占63.6 %,交通噪声占21.7 %,工业噪声占10.6 %,施工噪声占4.1 %。2016年全国城市区域四类噪声分布情况如图1-6所示。
2.1.2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2016年,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5 dB(A)。其中,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一级的城市1个,占3.2 %;二级的城市20个,占64.5 %;三级的城市10个,占32.3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和三级水平。2016年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布比例如图1-7所示。
2016年,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和平均等效声级如图1-8和表1-6所示。
2.2 与上年比较 2.2.1 全国城市 与2015年相比,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的城市比例上升1.0个百分点;二级的城市比例下降0.2个百分点;三级的城市比例下降0.1个百分点;四级的城市比例下降0.3个百分点;五级的城市比例下降0.3个百分点。2016年全国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布与上年比较如图1-9和表1-7所示。
2.2.2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与2015年相比,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四级、五级的城市比例没有变化;二级的城市比例下降6.5个百分点,三级的城市比例上升6.5个百分点。2016年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布与上年比较如图1-10和表1-8所示。
2016年,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与上年比较如图1-11和表1-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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